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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3日,商務部發布2020年第31號公告,決定即日起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聚苯醚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。該產品英文名稱:Polyphenylene ether,又稱Polyphenylene Oxide,簡稱PPE或PPO,歸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》:39072090。本次調查通常應在2021年8月3日前結束調查,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22年2月3日。
根據公告,商務部于2020年6月23日收到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(以下稱申請人)代表國內聚苯醚產業正式提交的反傾銷調查申請,申請人請求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聚苯醚進行反傾銷調查。商務部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》有關規定,對申請人的資格、申請調查產品的有關情況、中國同類產品的有關情況、申請調查產品對國內產業的影響、申請調查國家的有關情況等進行了審查。
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證據和商務部的初步審查,申請人及支持申請企業聚苯醚的合計產量在2017年、2018年和2019年均占同期中國同類產品總產量的主要部分,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》第十一條和第十三條有關國內產業提出反傾銷調查申請的規定。同時,申請書中包含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》第十四條、第十五條規定的反傾銷調查立案所要求的內容及有關證據。
根據上述審查結果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》第十六條的規定,商務部決定自2020年8月3日起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聚苯醚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。
調查期 本次調查確定的傾銷調查期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,產業損害調查期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。
被調查產品及調查范圍 原產于美國的進口聚苯醚。該產品歸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》:39072090。該稅則號項下聚苯醚以外的其他產品不在本次調查范圍之內。
調查期限 調查自2020年8月3日起開始,通常應在2021年8月3日前結束調查,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22年2月3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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